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形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强大合力,按照学校基本建设“学校统筹、基建处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基建管理办法》,实行建设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组成项目部主任、副主任:主任由分管基建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基建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审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安全管理处、后勤处、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使用单位等人员组成,项目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处。 二、项目部职责项目部作为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管; (二)负责学校授权的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实施的组织与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三)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协作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内部功能等内容的修订完善工作; (四)根据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责成成员单位派驻具备相应专业基础知识的现场代表。在基建处统筹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并开展工作,在不同施工阶段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现场会议对施工中的安全、质量及进度等问题进行协助管理; (五)按照《内蒙古民族大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管理办法》,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与维保等工作。 三、项目部办公室职责项目部办公室是项目部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协调各方关系,承担相关调研、资料准备、规划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及组织召开会议等工作。 四、项目部成员单位的职责(一)基建处 1.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编制并报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负责建设项目各项审批(查)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合同的编制、签订和执行; 2.依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审批管理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及重要节点工期,并监督、管理进度完成情况; 3.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工程材料和设备的定质核价工作; 4.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资金管理及使用等工作; 5.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结算工作; 6.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文件档案(包括工程技术档案、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报建档案)的收集、审核、归档等工作; 7.负责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项目部成员单位的联系和协调; 8.建设工程通过综合验收后,房屋移交给国资处或使用单位设施设备及日常运营管理移交给后勤处,消防、监控设施移交给安管处,网络设施移交给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9.建设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负责及时申请转固,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审计处 1.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对建设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 2.负责沟通、协调外审单位。 (三)使用单位 1.按照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使用单位负责提出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批准后,方可作为申请立项项目; 2.使用单位参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的起草、图纸设计、施工质量管理与竣工验收等工作; 3.使用单位派驻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的现场代表,主要负责提出归属本部门所属房间墙体间隔、供电、给水、排水、电、通风等具体位置及使用功能的需求和建议; 4.由使用单位提出的变更,在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情况下,使用单位党政联席会或部门办公会审核通过,再由基建处按程序逐级上报,经学校相关会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5.使用单位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6.在建设工程项目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转至基建处联系施工单位做好维修工作。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转至后勤管理处接管维修工作。 (四)财务处 1.负责建设项目资金的筹集和支付: 2.负责建设项目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审核与支付; 3.负责工程结算审核。 (五)国有资产管理处 1.参与校园建设规划工作; 2.负责提供校园土地信息; 3.负责在建工程征用公房的房舍腾退工作; 4.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5.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移交和立卷归档工作; 6.负责房屋和构筑物的建账审核工作; 7.负责建设项目移交后的房产管理工作。 (六)后勤处 1.负责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期提供地下管网图,做好地上建筑物、树木及地下管网挪移、改造等工作,同时做好水、电、气、暖、绿化等基础设施相关手续办理及三通一平等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外的水、电、气、暖的接入、输送、监测及调试工作,确保外管线质量及规格等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3.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接管建(构)筑物、基础设施设备、道路、绿化、管线等日常管理工作,在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转至基建处联系施工单位做好维修工作; 4.质保期结束后,建(构)筑物、基础设施设备等经验收没有质量问题后接管维修工作。 (七)安全管理处 1.参与建设项目的消防、安防监控系统设计方案论证及验收工作; 2.负责校内施工现场、临设的消防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建设项目移交后消防和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 4.参与建设项目消防、安防等施工前、后期手续办理工作 (八)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负责建设项目与网络通讯系统相关的规划及管理;参与建设项目施工前、后期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2.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网络通讯系统的建设工作; 3.参与建设工程的网络通讯系统的验收工作,负责移交后网络通讯系统的管理工作,在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转至基建处联系施工单位做好维修工作。 (九)党政办公室 负责各项目文件的盖章、归档工作以及其他应予协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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